化解矛盾纠纷 助力复工复产|​城厢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传递“司法温度”
2020-05-07 09:07:44 来源: 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   

  工厂停工、资金周转困难、欠款欠薪欠租……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面临复工复产难题,并引发系列纠纷。城厢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冲击,高效化解疫情防控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助力企业摆脱困境,传递浓浓的“司法温度”。


  立足便捷暖商,实现“家门口起诉”


  因1起合同纠纷,远在广州的某电子公司欲起诉在莆田的肖某。前往莆田办理立案手续耗资耗时,加之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不便,让公司十分为难。


  “不用特地跑一趟,您拿着材料在当地的法院申请跨域立案就行。”在积极沟通后,该公司工作人员携带立案材料前往广州市番禺区法院申请跨域立案,广州市番禺区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将案件移送至城厢法院。城厢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完成在线审查后迅速办理了立案手续,从发送跨域立案申请到收到立案回执仅用了10分钟,实现“家门口起诉”。


  租赁纠纷速调,减少不必要成本


  城厢区一工艺品厂和一食品有限公司在城厢法院法官调解下,达成和解。这起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4天时间。


  “我们工厂生产的家具主要销往国外,如今国外疫情严重,我们货款收不回来,工厂已经停工很久了,实在拿不出钱付房租。”该工艺品厂负责人说。


  原来,工艺品厂承租了食品公司的一栋房屋,用以经营家具木材加工。因疫情影响,今年1月份起,工艺品厂停工停产,无力支付房租,食品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


  考虑到工艺品厂搬离原址,销往国外需重新进行森林论证,增大企业复工成本,而对于食品公司来说,疫情期间一时也难以找到合适的承租人,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理解彼此的难处,签订《调解协议书》,同意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且食品公司同意对2月份的租金减半收取,并宽限工艺品厂在1个月内支付拖欠的租金。


  培训机构拖欠租金,法官速调促和解


  陈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陈某将一店面租给李某使用,李某应于每月5日前支付租金给陈某。合同签订后,陈某已履行将房屋交付给李某使用义务,但李某自2020年3月份起未再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遂诉至城厢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要求李某腾退讼争房屋以及支付拖欠的租金等。


  李某承租的讼争房屋系用于经营某教育培训机构,因疫情因素影响,该机构已多月未经营,导致拖欠了2020年3月、4月的租金。因合同还有6年的租赁期间,若解除合同将给培训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且陈某对李某平常亦有经常出现拖欠或者迟延交付租金的现象耿耿于怀,不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因培训机构复工在即,主审法官加大调解力度,并以将原有租赁合同以两年一履行的形式动员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合同两年一履行,如李某在该期间内未有拖欠租金及其他违约行为,合同应继续履行下一个两年的租赁期。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达成和解。


  在疫情形势持续转好、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秩序的关键节点,城厢法院在审判涉及企业间的纠纷案件时,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充分考虑企业现实的经营发展情况,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帮助企业争取时间、渡过难关,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来源:湄洲日报 黄盈熹 杨榕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