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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南门社区的张丽水揣着“南门企业集团股份证”,抱着孙子,高高兴兴地前往社区居委会。一番核对、签名之后,她领到了今年度全家4人的股利分红4000元整,比往年多出了800元。 这是南门社区党委和企业集团董事会第三次给居民们提高股利分红标准了。标准调高后,居民手中所持的股份每股每年红利由160元增加到200元,目前南门持有股份的居民有3221人,红利标准调整后,社区每年发放的红利总额也从原来的258万元增加到308万元。 据悉,南门社区自1999年在我市率先实行居民股份分红制度,也是迄今全省唯一实行居民股份制的村(居)。1999年,南门社区决定实行这一创新制度,让南门居民不出一分钱全部“变身”为企业集团的股民,年年发放股份红利。原来是农民的每人配发5股股份,凡政策性农转非、内招、补员及大中专毕业生每人配发2股,南门籍在外工作人员退休后回乡的每人配发1股。当年7月1日,南门首次发放股份红利,每股120元,社区为此一次就支出210多万元。2001年,股利分红标准提高到每股160元,社区每年股利发放支出增加到258万元。今年第三次提高股利标准后,南门社区7年来累计(2004年因投资建设东方国际大酒店暂停发放)发放股利超过1700万元。 南门社区居委会被誉为“莆田第一居”,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利用征地款发展集体经济起步,逐步从贫穷的城郊农村发展成集体经济十分发达的闹市社区,至今已拥有14家服务性集体企业,固定资产约5亿元,居财年收入3000多万元,居民户均拥有1间以上店面,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随着集体经济的壮大,对社区公益事业、福利事业的投入也与日俱增,仅发放养老金和人人有份的企业集团股利分红两项每年就达6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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