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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可对城厢区法院院长姚丽青来说,“五一”放假前的这一天的确太忙了。上午9点,她同院里的几位同事商讨一起刑事案件后,10点半,与院长接待日期间接访的一位当事人约谈。下午3点,又匆匆赶往灵川镇坂头村,与法庭干警一道,调解一起村民因相邻通道使用权问题引起的纠纷。 灵川法庭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户村民为了一条3米宽的通道,争吵不休将近7年时间,双方积怨较深,为了妥善化解这起纠纷,姚丽青已经是第三次亲自到灵川协调解决。经过一个多月来反复耐心的沟通动员,双方现在基本上同意协调方案。 从事法院工作24年,姚丽青始终勤勉敬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满意”的深刻内涵,先后被授予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行百佳妇女、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十大女杰、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多年的法官生涯,造就了姚丽青公正、冷静、深思、慎言的秉性。她对“公正与效率”这个法院主题有着深刻的理解,并把它作为法官的最高目标和最高追求。不论在办案过程中遇到怎样的干扰和阻力,公正执法是她始终不变的信条。在从事民商事审判的16年里,她每年审结的案件数都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而且她审理的一千多件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无一错案。 2002年10月,姚丽青担任新成立的秀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她把“身教重于言传”作为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处处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她带头召开观摩庭,担任审判长审理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为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她组织了“假如我是当事人”的主题讨论,引导法官换位思考;推行海岛巡回法庭、双休日开庭预约、半小时立案承诺、公证委托立案等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措施,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了解决海岛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她和其他领导多次到海岛开展调研,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与湄洲镇、南日镇领导联系协商设立了湄洲巡回法庭和南日人民法庭。 为了防止各种干扰,增强审判透明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姚丽青以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裁判文书当庭送达及案件的调解为着力点,狠抓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秀屿法院成立四年来,她所分管的民商事案件审结率达98.8%,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7.6%,当庭送达率达83.2%。“两个当庭”比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她分管的审判绩效“十率”考评在全市基层法院考评中连年位居第一名。 2007年5月,姚丽青调任城厢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她认为,只有敢抓敢管敢于得罪人,从源头抓起,从制度入手,预防并杜绝干警违法违纪,才是对干警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才是真正履行好职责,否则就是失职。 为此,她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她要求每位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两手抓,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在她的带领下,城厢法院党组形成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廉政敬业的良好氛围。 同时,她带领城厢法院干警深化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调解制度,建立了贯穿诉讼全过程、与审判有机结合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调解衔接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等在莆田召开全国多元化纠纷调解衔接机制座谈会,与会领导听取了城厢法院调解衔接工作介绍并实地参观城厢法院的调解速裁室及霞林街道调解衔接工作点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短短一年来,城厢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300多件,办案人员人均结案超180多件,一审案件裁判正确率达98%以上,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5.6%,案件调撤率和人均结案率为城厢法院历年最高。 从一名普通法官成长为基层法院的院长,荣誉多了,职务变了,但姚丽青的初衷没有改变,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她都一如既往地把审判工作作为她的第一事业。 面对荣誉,姚丽青平静地对记者说:荣誉是法院全体干警们共同努力换来的,不仅仅属于我个人,以后的路还很长,我要做的就是忠诚履职,维护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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