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受理规则
2023-12-19 16:37:36 来源:   责任编辑:   

举报须知

一、举报专区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

二、举报专区受理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四、涉网络侵权信息举报请通过此入口提交。

五、举报受理原则:本网仅受理互联网上涉及秀屿有害信息。

六、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不涉及或不确定属秀屿的有害信息,网民可以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12377.cn/)举报。

七、有害信息参照标准:违反“九不准”或“七条底线”的信息。

八、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举报指南

●举报受理范围

举报专区受理的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攻击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内容。

  2.分裂国家的内容。

  3.损害国家形象的内容。

  4.损害革命领袖、英雄烈士形象的内容。

  5.泄露国家秘密的内容。

  6.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7.损害民族与地域团结的内容。

  8.违背国家宗教政策的内容。

  9.传播恐怖主义的内容。

  10.歪曲贬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

  11.恶意中伤或损害人民军队、国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和共产党党员形象的内容。

  12.美化反面和负面人物形象的内容。

  13.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科学精神的内容。

  14.宣扬不良、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容。

  15.渲染暴力血腥、展示丑恶行为和惊悚情景的内容。

  16.展示淫秽色情,渲染庸俗低级趣味,宣扬不健康和非主流的婚恋观的内容。

  17.侮辱、诽谤、贬损、恶搞他人的内容。

  18.有悖于社会公德的内容。

  19.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

  20.宣扬、美化历史上侵略战争和殖民史的内容。

  21.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


●举报方式

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

举报邮箱:jrcxwx@163.com

举报电话:0594-2679569

●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举报信、相关部门来函、相关证明证据等举报要件。

●举报真实性

举报主体应当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举报协助处置

举报主体在网上成功提交举报信息后,举报专区受理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转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