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财政“一增、一缓、一减、二落实”优化企业发展的财税环境
2014-04-25 10:55:16 吴旻来源: 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   

一、“一增”大力增加对企业的资金支持。2014年我区预算共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扶持及奖励我区中小企业成果创新及技术改革,进一步完善服务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2013年至今共拨付我区企业用于技术创新及项目改造资金共1644.1万元。2014年至今共拨付我区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356万元.

    二、“一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建立区域性再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大力培育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同行业、同区域的中小企业依法建立互助巷担保机构,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我区现有融资担保机构9家,降低了企业的总体融资成本,大力提升企业融资力度,有效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区牵线搭桥,积极为银行和企业搭建合作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2012年以来,共为企业筹措资金达2.1亿元,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有力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一减”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3〕1号)2013年拨付我区19家工贸企业增产增效条件用电奖励186万元。2013年拨付我区9家企业节能循环经济奖励切块资金共120万元。

四、“二落实”积极落实企业优惠政策。一是落实工贸企业优惠政策,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减轻工业企业负担。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明电〔2013〕1号)“即征即奖”优惠政策,奖励我区86家工业企业2011年11月至2013年所属期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共计2492万元;二是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挂牌上市。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莆政综[2010]11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24号及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2012]2号专题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文件精神,我区上市后备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享受市、区财政兑现的优惠政策。从2012年至今区政府共拨付约2400万元用于扶持我区上市后备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