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一黑社会犯罪组织15名成员
2018-12-05 17:25:33 来源: 今日城厢  责任编辑: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某甲、林某乙、郑某等15名黑社会犯罪组织成员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自2016年11月17日起,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结伙纠集、网罗被告人郑某、傅某等13人及同案人4人(另案处理),形成以林某甲、林某乙为首要分子、以郑某等7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陈某等10人(含另案处理的4人)为一般参加者的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集团组织。该犯罪集团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奸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等7种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有组织地通过收取保护费或为社会上老板站台撑场面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日常开销,对相关场所及周边群众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故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城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