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16人获刑!
2019-07-03 17:10:30 来源: 今日城厢  责任编辑:   

6月28日,城厢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孟某某等16获刑,彰显该院从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坚定决心。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份起,被告人孟某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李某某、范某某、陈某某、吴某甲、肖某某、林某某、吴某乙、胡某某、刘某甲、杨某甲、龙某某、刘某乙、杨某乙、王某某、刘某丙等人,经常聚集在酒吧等地,并在莆田市区内实施了多起有组织性、暴力性的犯罪活动,其中抢劫4起,寻衅滋事3起,导致多人受伤及群众财产受损,严重侵犯群众权益,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人数较多、成员较为固定,且经常纠集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具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其中,被告人孟某某为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系主犯。

法院判决

首要分子孟某某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其余15名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到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万到五千元不等。

同时,对于被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判令赔偿,从经济方面对被告人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