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刷单反被骗,这个新套路要警惕!城厢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网购平台“诈单”
2020-04-26 16:01:13 来源: 区公安分局  责任编辑:   

网上购物平台的快速发展

也带来了一个新名词:刷单

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

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

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

获取销量及好评吸引顾客

一般是由买家提供购买费用

帮指定的网店卖家

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

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
 

但随之而来

刷单诈骗也应运而生

我们常常说的网络刷单诈骗

大部分是店家或刷单团伙对刷单人进行诈骗

令刷单人钱财受损

但是

城厢公安分局破获这起网络诈骗案件

却是刷单人对店家进行诈骗
 

案件回顾
 

2020年4月21日0时许,城厢警方在新度镇锦墩村和荔城区黄石镇道山街某美容会所分别抓获涉嫌网上平台店铺诈单嫌疑人陈某毅(男,29岁)、陈某娜(女,37岁)。

△犯罪嫌疑人陈某娜

根据网上平台提供的信息,该2人截止3月30日涉嫌诈骗全国网上平台商铺商品共计571起,涉案金额13万多,同时在2人电脑中发现伪造快递印章、伪造公安法律文书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犯罪嫌疑人陈某毅
 

那他们是如何实施诈骗行为的呢?
 

①“刷单”是幌子
 

犯罪嫌疑人声称可以帮助店铺刷单

在这些需要刷单的店铺中购买商品

并现行垫付了商品资金

店铺通过其他渠道

将该笔资金支付给嫌疑人
 

② 骗钱才是真目的
 

嫌疑人在收到店铺的钱款后

立即在网上平台申请退款

理由是购买者没有收到货物

并上传

自己伪造好的快递公司及相关文书证明

△伪造相关证明

令平台同意其退款申请

将先前嫌疑人垫付的商品资金原路退回
 

刷单属于违法行为
 

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诈消费者

还违背了道德、破坏了市场秩序
 

2017年以前

打击刷单主要靠行政手段

一般罚款、封店了事

2017年6月20日全国第一起“刷单入刑”案

在杭州余杭区法院公开宣判

刷单组织者因犯非法经营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18年出台的新反不当竞争法

也明确规定了对“刷单”行为的处罚

 

刷单行为中发生的诈骗

皆是离不开一个“贪”字
 

警方提醒
 

请店家和群众们

莫为了好评销量或是蝇头小利

进行刷单交易

不仅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

也可能会让自己财物两空

丢了夫人又折了兵

后悔莫及

若是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