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薛某强等人涉恶团伙案件一审宣判
2020-08-13 10:44:57 来源: 今日城厢  责任编辑:   

近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薛某强等5人涉恶团伙案件,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薛某强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施某新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陈某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林某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林某龙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经查,2009年以来,同案人高某兴、高某晶、高某磊(均另案处理),为谋取高额利息,在平潭当地向不特定人员发放高利贷,并纠集被告人薛某强、施某新、陈某强、林某平、林某龙等人采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讨要债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逐步形成以高某兴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薛某强、施某新、陈某强、林某平、林某龙5人系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成员,伙同同案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依法认定非法拘禁罪。其中,被告人薛某强还以营利为目的,伙同同案人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抽头渔利累计人民币50余万元,情节严重,依法认定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施某新、陈某强伙同同案人还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依法认定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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