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档次扶持,做大做强建筑企业
2022-05-27 16:18:30 来源:   责任编辑:   

日前,城厢区出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分档次予以经营贡献奖励,确保奖励补助落到企业“账上”,扶持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其做大做强。



该区鼓励在本区注册的建筑企业,积极拓展区外建筑市场,承接区外施工项目。按区外施工项目年度开票的营业收入额和实际经济贡献额,分档次予以经营贡献奖励。



此次奖励共有划分3档。第一档为项目实际开票营业额(新注册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月份换算全年实际开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建筑施工企业,补助总额按实际开票营业额的2.2%,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7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第二档为实际开票营业额(新注册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月份换算全年实际开票营业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企业,补助总额按实际开票营业额的2.8%,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8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第三档为实际开票营业额(新注册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月份换算全年实际开票营业额)达到3亿元(含)以上的,补助总额按实际开票营业额的3%,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9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



此外,奖励达到标准后,则按季度兑现。标准暂按补助政策第一档中的70%比例执行,待统计年度后第一季度,按上述标准归档,一次性补足兑现到位。

对于施工劳务企业按实际开票营业额的4.2%,且不超过其对区级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90%予以经营贡献奖励。施工劳务企业扶持奖励补助,按月份给予兑现。



据了解,为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该区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区住建局负责受理企业申请本文件相关奖励事项,并自收到企业申报完整材料的30日内,对企业的申请事项等相关内容初审、出具意见;区税务局负责审核确认企业申请本文件奖励涉及实现财政贡献额等相关内容,在3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区财政局负责审核确认企业申请本文件奖励金额等 相关内容,在30日内出具意见。(陈丽君 通讯员 黄敏)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