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节日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3-04-25 17:33:49 来源:   责任编辑:   

  全区各酒店旅馆、餐饮食品、游乐场所、景区景点、交通运输等旅游行业经营者: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节日旅游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秩序,现就规范节日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示价格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三、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的菜单或者电子显示屏等有形载体所标示的菜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要求,字体大小清晰醒目,必须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

  四、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依据、投诉电话等。实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优惠、减免措施,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等均应实行明码标价。

  五、各酒店旅馆、民宿行业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客运经营企业、出租车、停车场要规范经营、明码标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相关单位(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对仍不整改、扰乱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消费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依。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发现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反映。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来源: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