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居家受审!城厢法院实现刑事案件"云宣判"
2022-03-27 15:45:47 来源: 责任编辑:
视频加载中... 3月25日上午,一场特殊的“云审判”在城厢区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当天,取保候审居家的被告人石某通过“云庭审平台”参与本次庭审。

2021年6月,石某在明知李某销售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品牌白酒为假冒商品的情况下,仍多次帮助李某运送假酒至童某经营的“德邦物流”代收站,用于邮寄销售。同年6月28日,公安机关从石某的运送车辆上扣押到假茅台酒24件。经核算,石某参与的假酒销售金额为9万余元。

因被告人石某现已取保候审,根据当前莆田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城厢法院刑事审判庭首用“云庭审平台”对被告人石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案进行“云宣判”,实现了案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及时审结,提高审判效率。25日上午,被告人石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城厢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建郭表示,下一步,该庭将继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司法审判工作,降低诉讼成本,确保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来源:福建日报客户端 (记者 陈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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