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出台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2021-10-12 17:28:29 来源:   责任编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广泛发动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推进供需互动,产销并进。对规上工业企业全年通过线上销售达100万(以后台数据为准)以上的给予3%的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1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第四季度主办的订货会、产品发布会等经贸活动专业会议,对住宿我区三星级以上宾馆达30间以上的,给予100元/间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10万元。持续开展“全闽乐购·富美城厢”等促消费系列活动,发放消费券,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

 

(二)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发展。对限上批发企业第四季度营业额超1亿元且当年度累计增幅30%(含)以上、限上零售企业第四季度营业额超5000万元且当年度累计增幅30%(含)以上、限上住餐企业第四季度营业额超750万元且当年度累计增幅30%(含)以上和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第四季度(9-11月)营业额超1000万元且当年度累计增幅(截止11月)30%(含)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

 

(三)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到资。对新设(含增资)外商投资企业(除房地产业、金融业项目)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500万美元(含)以上,在省级、市级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的扶持基础上,按照不高于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四)加大入莆旅游奖励。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对接待单团10人(含)以上的入莆在城厢过夜游旅行社,按每人5元给予奖励,每家旅行社最高奖励2万元。对接待入莆在城厢过夜游客超3000人次(含)的旅行社实施分档奖励,累计3000人次(含)以上5000人次以下的,每人次奖励8元;累计5000人次(含)以上10000人次以下的,每人次奖励10元;累计10000人次(含)以上20000人次以下的,每人次奖励15元,单家旅行社最高奖励25万元。以上两项奖励不能重复享受。以上奖励时间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奖补资金从区级旅游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减轻企业负担

 

(五)实施稳岗稳工奖补。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的规上工业企业,在疫情期间继续为被隔离员工(以所在镇街、园区确认数据为准)发放2021年9月份工资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稳工奖补。

 

(六)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改。支持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实施节能技改项目,对技改项目节能量在200吨标准煤及以上,按照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

 

(七)支持企业创建“无疫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创建“无疫企业”,对通过认定的“无疫企业”给予政策补助,具体以创建“无疫企业”实施方案为准。

 

三、加大企业融资支持

 

(八)缓解企业流动性压力。对有市场有订单,但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困难企业,各银行机构要采取展期、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要综合运用企业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助企融资。鼓励各金融机构开通线上信贷申请绿色通道,提高金融信贷效率,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惠利率政策,实现今年企业特别是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

 

(九)用好用足省级纾困专项贷。开展惠企融资政策推介和解读,发挥省级金服云线上“纾困贷”的优势,引导合作银行靠前帮助企业获得信贷,协调市金融办及时公布纾困名单,为银行快速放贷创造条件。

 

(十)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白名单”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担保的,由区金融办协调对接市再担保公司给予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融资担保(担保代偿容忍度提高到8%)。

 

(十一)落实“科技贷”优惠政策。对获省“科技贷”的企业给予叠加贴息补助,在市采用银(保)政模式的予以0.5%贴息(按年计算)、采用银政保模式的予以1.5%贴息(按年计算)补助基础上给予区级等额配套补助。

 

四、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十二)实施项目建设奖励。对在10月15日前实现满负荷复工并持续推进、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在建省重点项目,按市里政策执行;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建市重点项目,区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五、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十三)降低企业违约损失。对因疫情影响造成订单无法正常交付或无法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商务、贸促、工信、侨联等部门要主动帮助协调,尽力减免企业违约责任,降低企业损失。

 

(十四)开展精准帮扶。区直各部门要成立专门帮扶小组,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打通企业诉求反映通道,收集企业困难问题,及时会商协调办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暂时困难企业开展“点对点”走访慰问,实施“一企一策”帮扶措施。

 

 

上述措施涉及的奖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并可与各级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享受,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城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8日      

 

  

 

 

 

 

 

来源:城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