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关于4月1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2022〕(第11号)
2022-04-01 17:23:46 来源:   责任编辑:   

城厢区关于4月1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2022〕(第11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开始。(具体时间以所在镇街、村居通知为准)

二、采样对象:城厢区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集中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由医护人员上门采集)。

三、采样地点:请按照镇(街道)、村(社区)统一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采样。

四、注意事项:

1.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核酸检测的时间通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立即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暂缓前往核酸采样点。

2.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接受核酸检测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提前在福建省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预登记平台做好登记),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全称佩戴好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自觉减少人员流动。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城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来源:城厢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